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招贤纳士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网站地图
上海刑事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5-2020 Copyright © 2008 kaidi2000.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