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总部:上海)
司法鉴定 职务犯罪 申诉控告 减刑假释 涉外犯罪 专家论证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疑难问题  刑事文书 法律文书 刑事诉讼法 法律咨询 律师加盟  
首页 | 刑事新闻 | 刑事辩护 | 刑事法律 | 刑事指南 | 庭审实录 | 罪名解读 | 刑事案例 | 诉讼程序 | 强制措施 | 量刑情节 | 贪污犯罪 
受贿犯罪 | 走私犯罪 | 毒品犯罪 | 盗窃犯罪 | 诈骗犯罪 | 故意伤害 | 故意杀人 | 抢劫犯罪 | 强奸犯罪 | 交通肇事 | 新型犯罪 | 死刑
     
   当前位置:上海刑事律师网 > 文章列表>           上海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点击进入留言板  [24H]
从陶薇等人贩毒一案的改判看——“犯罪诱引”对毒品犯罪处刑的影响
编缉:刑事律师 来源:上海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关闭
 
一、案件事实

  2001年9月份,被告人陶薇从杜月英(河南新蔡人)处知道咸阳的“老王”(本案第二被告人张公社)贩卖毒品,并得到张的手机号码。9月中旬,陶薇即给张公社打手机联系,向张公社贩卖毒品。张公社于2001年9、10月份,先后两次到河南省新蔡陶薇家中购买毒品海洛因共计100克。2001年12月18日张公社在向他人贩卖毒品时被抓,供述了与陶薇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为协助公安机关抓捕陶薇,19日张公社与陶薇通话中说其要到河南新蔡陶的家中,20日张公社带领公安人员前往河南新蔡县陶薇家中将陶薇抓获,并从陶家中查获毒品海洛因250克,料200克,戥子一杆。

  二、一审法院判处情况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陶薇、张公社等人目无国法,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海洛因是毒品而购买和销售,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陶薇先后贩卖毒品海洛因 350克,料子200克,数量巨大,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从严惩处。被告人张公社曾因贩卖毒品被判刑劳改,仍不思悔改,为贪图钱财,先后多次单独贩卖毒品海洛因13.9克,三唑仑24片,又伙同李小红共同贩卖毒品海洛因4.2克,共计18.1克,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又系再犯,本应依法从严惩处,鉴于其被抓获后,能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陶薇,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系有重大立功表现,虽依法可减轻处罚,但因其系再犯、主犯,故可从轻处罚。以被告人陶薇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公社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三、被告人上诉理由和律师辩护意见

  陶薇上诉称公安机关让张公社与其联系卖毒品是给其设下的陷井。2001年9月份其只给张公社卖过一次毒品海洛因20克。以前供述卖过二次100克海洛因的供述是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所致。原审判决认定其犯罪事实不清,处刑过重,请求改判。

  其辩护人辩称,原判认定陶薇与张公社于2001年8、9月份二次贩卖毒品海洛因100克的事实,存在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可能,认定从陶薇家中查获的250克毒品海洛因,有公安人员让张公社向陶薇进行引诱犯罪的情况。因此,原判未考虑以上情节而判处陶薇死刑量刑过重。

  四、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和改判原因

  经二审法院审理查明,上诉人陶薇、被告人张公社为获取非法利益,贩卖毒品海洛因,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但认定陶薇贩卖250克毒品海洛因的事实中,被告人张公社供述其是12月18日被抓的,为协助公安人员抓捕陶薇,其于18日给陶薇打的电话。因此,张公社给陶薇打电话时,其是被公安人员控制的,通话的内容当然亦被公安人员所掌握。事后公安机关对张公社的行为又报以构成重大立功,原判认定后并在处刑中予以了体现。故公安机关存在利用被告人张公社对上诉人陶薇进行引诱犯罪的事实。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中“在特情引诱下实施了数量较大甚至达到可判处死刑数量的毒品犯罪。对具有此种情况的被告人,应当从轻处罚,即使超过判处死刑的毒品数量标准,一般也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规定,鉴于被告人陶薇在贩卖250克这次毒品犯罪中,存在公安人员“犯罪诱引”的情况,二审法院改处上诉人陶薇犯贩卖毒品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法律在线咨询]
    推荐文章   更多
    普通文章 方流芳:学术剽窃和法律内外的对策
    普通文章 张明楷:案件事实的认定方法
    普通文章 王利民: 我国公有权制度的物权法构建
    普通文章 浅析所有权保留制度
    普通文章 张卫平:民事诉讼法修改:关注十大焦点
    普通文章 陈卫东:刑事诉讼法修改难在哪里
    普通文章 黎四奇:什么是应有的法学理论态度观
    普通文章 魏衍亮: 《物权法》实施后的从属立法工…
    普通文章 杨立新:新类型侵权行为系列(三)
    普通文章 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
    普通文章 刑事证明标准三人谈
    普通文章 香港基本法规定的高度自治及其实践
    普通文章 公民合法预期之保护
    普通文章 解读《劳动合同法》的创新与期盼
    普通文章 赵许明:侵权行为概念研究
    普通文章 杨立新:侵权责任法的制定:应着重解决哪…
    普通文章 你听见阳光的碰撞
    普通文章 刘俊海: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认定中的若干争…
    普通文章 赵秉志:刑法改革的趋向
    普通文章 王轶:物权法立法争议及其评析
    最新热门   更多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招贤纳士广告服务合作伙伴招聘信息网站律师网站地图

    上海刑事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5-2020
    Copyright © 2008 kaidi2000.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