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者:不打人就会挨打】
一进去护工就让“仓头”打你一顿,这叫“过仓规”
李海樱等12名被指控殴打孙志刚致死的犯罪嫌疑人在广州中级法院受审,
其中有4人是救治站护工,8人是被收容人员。
控方认为,这12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其中乔燕琴(护工)、李海樱、钟辽国、周利伟、张明君、吕二鹏(护工)在
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李龙生、李文星、韦延良、何家红(护
工)、乔志军、胡金艳(护工)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是从犯。
庭审过程中,这12名犯罪嫌疑人对殴打孙志刚的事实基本认同,因此庭上
争论的焦点在于是否是上述被告人的殴打行为导致了孙志刚的死亡。不过,其
中8名参与殴打孙志刚的被收容人员说,他们之所以打人,是因为受到胁迫,此
前他们几乎都有过在医院里被别人殴打的经历,有的说是被医院里的护工打
的,有的说是被护工指使他人打的。
被告人李海婴(湖南农民)的代理律师梁国雄辩护说,李海婴属“胁迫
犯”,依法应减轻处罚。他说,起诉书中表述“乔燕琴到206室窗边向室内的李
海婴等人直接‘授意’”,这个“授意”存在明显的胁迫成分,因为乔燕琴是
收容救治站护工,李海婴如果不从,就可能受到报复。
被告人何加洪辩护说:你一进去,护工就让“仓头”打你一顿,这叫“过
仓规”,之后又打你问你是否可以打电话让家属送钱过来,只要不让家属送钱
来,护工就有你好看的。
被告人周利伟说:孙志刚跪在水泥床中间的地上求饶,让我们不要打了,
但是李海婴说‘是护工哥让我们打你,我们不打你,护工哥就会打我们
的’。”,
【派出所中队长自称“替罪羊”】
律师质疑:为什么不指控所长?
黄村街派出所专区中队长李耀辉在天河区法院受审,他被检察机关指控在
收容孙志刚的过程中犯有玩忽职守罪。李耀辉及其辩护人在庭上进行了无罪辩
护。
李的律师称,李耀辉在本案中的行为完全是按广州市对收容遣送的有关规
定来进行的,如果说有错,那也是制度上的错,不应该归罪于李一人。律师
称,广州市政府的一份文件和2002年广州市公安局和民政局的另一份文件,都
能说明广州市的收容标准与广东省和国家的不同。同时,律师还认为,事件中
只有李一人被指控有失公平,“为什么派出所所长、副所长没有被指控”。
李本人则对控方提交的证言一概否定,认为自己无权决定收容谁,且自己
也没有签名。他还表示,出事后,有关人员一直告诉他“没事”。“我充其量
是个替罪羊,我要把所知道的一切都说出来。”李情绪激动地说。
【事发医院住院部副主任自称罪行轻微】
检察官指出:这里发生过多起打人事件
同样被控犯有玩忽职守罪的江村住院部副主任张耀辉,则认为自己在事件
中的罪行轻微,不应该负有主要责任,而只应该负间接责任。
检察机关对他的指控称,该住院部的护工几乎都是由原来的保安转的,从
没有进行过任何的相关培训,且管理混乱。
有检察官指出,去年以来,该住院部已经发生了多起被收容人员被殴打事
件,一起护工对被收容人员敲诈勒索事件,但并没有引起张的重视。甚至孙志
刚事件发生后,依然没有引起张的重视。
在白云区法院接受审判的彭红军、曾伟林、邹丽萍、任浩强等4人,分别是
江村住院部的相关医生、护士长等工作人员。检方指控他们在孙志刚死亡事件
中犯有玩忽职守罪。
庭审第二天戒备升级
广州中院门前上演“庭外戏”
由于期待昨日得到判决结果,前来广州中院采访的各地记者比5日明显多了
起来。下午,一出严防死守记者的“庭外戏”在该院门前上演。
下午1时许,该院门口的警察明显比前一天多了起来。尽管没有拿到旁听的
“资格证”,记者们还是耐心地等候在门前。下午2时40分,孙志刚的父亲孙六
松和律师王向兵刚下出租车,大大小小的镜头就对准了他们。孙六松一路拱手
向记者致意。记者门冲开保安的阻拦,跟到登记室。在被驱出登记室后,记者
们仍隔着玻璃门拍摄。
驱赶记者
随后,孙六松从登记室出来进入法庭。在大门前,记者不顾阻挡,一阵猛
拍。中央电视台两名记者的摄像机因为抢眼,镜头被人用大手拦住,两记者随
后被从台阶上拽下。他们在该院门口架着机器说:这哪里是公开审理?
法制日报两记者受阻后,赶到另两家区法院碰运气,还是吃了“闭门
羹”,他们告诉记者,这里的“门槛”设得更高。
据了解,此次庭审共有5家新闻单位被邀参加旁听,其中3家可以派3名记者
分别参加3家法院的庭审,另外两家只能派一名记者参加旁听中院审理12名涉嫌
殴打孙志刚致死的犯罪嫌疑人的庭审。但广州本地的记者5日被邀参加旁听后,
被指示不可以写稿件。6日,当地媒体、包括最先报道孙案的媒体,大多转发外
地记者的稿件,有的媒体甚至只字未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