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在两家开锁公司将“114”查号台推向法庭,社会对“114”查号台是否存在垄断产生质疑时,日前,北京市一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114”查号台“模糊查询”方式未构成行业垄断,两原告败诉。
该案原告为北京安定保开锁服务中心、北京安久开锁服务有限公司,而被告是“114”查号台及畅捷公司等另外5家开锁公司。作为原告的两家开锁公司称,“114”查号台与畅捷公司等5家开锁企业联合开展开锁热线服务,采用“模糊查询”方式导致所有到“114”查询开锁业务的客户被上述几家被告公司垄断。
所谓“模糊查询”,据法院查明的情况是,几家被告2003年3月签订合同,要求凡来自“114”台开锁公司查询的模糊查询信息全部进入特服号“96096600”,此信息由加盟此特服热线的5家开锁公司享用。几家被告称“96096600”热线服务是开放式的,只要符合开锁企业条件的公司,均可以加盟到“96096600”热线服务中。
市一中院认为,“114”查号台在提供基本查询范围服务的基础上,增加对客户开放与业务范围相关联的服务,在法律没有禁止的情况下是许可的。从“96096600”热线的设置和进入条件看,进入该热线的开锁服务信息并非是全部的开锁服务信息,而是在用户开锁需求不明确的情况下,该查询信息方进入“96096600”热线服务,由于该种查询的服务方式不排除查询他人的信息,因此,“模糊查询”的方式不具备阻止或者妨碍相关市场有效竞争的性质。“114”台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因此并未构成行业垄断。(首席记者赵中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