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总部:上海)
司法鉴定 职务犯罪 申诉控告 减刑假释 涉外犯罪 专家论证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疑难问题  刑事文书 法律文书 刑事诉讼法 法律咨询 律师加盟  
首页 | 刑事新闻 | 刑事辩护 | 刑事法律 | 刑事指南 | 庭审实录 | 罪名解读 | 刑事案例 | 诉讼程序 | 强制措施 | 量刑情节 | 贪污犯罪 
受贿犯罪 | 走私犯罪 | 毒品犯罪 | 盗窃犯罪 | 诈骗犯罪 | 故意伤害 | 故意杀人 | 抢劫犯罪 | 强奸犯罪 | 交通肇事 | 新型犯罪 | 死刑
     
   当前位置:上海刑事律师网 > 文章列表>           上海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点击进入留言板  [24H]
江西萍乡:侦查人员到死刑案件二审法庭作证
编缉:刑事律师 来源:上海刑事律师网  点击数:关闭
 

江西萍乡:侦查人员到死刑案件二审法庭作证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公安局湘东分局的3名侦查人员以证人身份出现在一起死刑二审案件庭审中,就侦查过程中是否有刑讯逼供、诱供等非法取证行为进行作证,这在江西省还是第一次。

    这本是一起普通的死刑二审案件,上诉人张永波主要以侦查人员有诱供等非法取证行为为由,全部否认了自己在一审前所作的有罪供述,案件一审后被发回重审,经重审后现在又二审开庭审理。

    随着死刑二审案件的开庭审理,上诉人以原有罪供述是刑讯逼供、诱供、指供等所致而上诉的案件开始频频出现。如何在审限内查明侦查机关是否有非法取证行为,一直以来都是困扰司法机关的一大难题。在死刑二审案件依法开庭审理后,这一现象日渐突出并严重影响了法庭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案中,江西省检察院公诉处出庭检察员在全面审查了上诉人张永波强奸、故意杀人案件事实后,认为现有证据可以证实公安机关没有非法取证行为,为了更有力地揭露上诉人上诉理由的虚假性,他们主动向法院提出建议,要求通知主办本案的3名侦查人员以证人身份当庭作证。

    3名侦查人员在当天的庭审中接受了各方的询问,与上诉人当庭就是否有刑讯逼供、诱供进行了对质。法庭当庭查明侦查人员没有任何非法取证行为,相关证据的合法性由此得到了充分证明,取得了很好的庭审效果。(记者周文英 通讯员吴一敏 熊金平)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法律在线咨询]
    推荐文章   更多
    普通文章 江西萍乡:侦查人员到死刑案件二审法庭…
    普通文章 北京银行押款员今后枪支子弹上膛以防突…
    普通文章 贵州一公司负责人骗贷400万元被判刑13年
    普通文章 讨债公司生存状态调查:与黑社会仅一步…
    普通文章 媒体:“贿款公用”从宽处罚是一个危险…
    普通文章 嫖娼曾被抓 江西一交通副局长受贿被判刑
    普通文章 厦门特大短信诈骗案涉案金额近七千万
    普通文章 六安市副市长王伟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
    普通文章 女儿小区内遇害 两对父母告物业索赔30万
    普通文章 养母不堪养子虐待跳湖自尽
    普通文章 山西掀翻一批“护黑伞” 霍州公安副局长…
    普通文章 上海劳保局长涉嫌违规拆借社保金32亿被…
    普通文章 广西:欠薪老板棒杀雇工被判无期徒刑
    普通文章 海南省国资委原副主任刘连琏因受贿、巨…
    普通文章 上海监狱向社会全方位公开狱务和举报投…
    普通文章 河北家庭暴力受害者可申请法律援助
    普通文章 上海:盗销汽车59辆 贼伙覆灭
    普通文章 卫生部通报河南洛阳东方医院和河北秦皇…
    普通文章 昔日抗非英雄罗耀星被判无期
    普通文章 甘肃最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终审判决 59人…
    最新热门   更多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招贤纳士广告服务合作伙伴招聘信息网站律师网站地图

    上海刑事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5-2020
    Copyright © 2008 kaidi2000.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