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一进出口公司部门经理王强(化名)曾与人合作进出口业务,王强欠了大量债务。
得知此情况后,2005年年底,35岁的孙明(化名)谎称自己知道债务人的底细,可以要回欠款,借此取得了王强的信任,并骗对方写下追债委托书。随后,孙明以需要打点相关部门为由,在10个月时间里,分别骗走王强42万余元,并将赃款全部挥霍。
记者 李国惠 通讯员 刘虹 记者 李国惠 通讯员 刘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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